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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黄浦区关于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黄科委规〔 2023〕1号),我委组织开展202 4 年度黄浦区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发展专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为本区 依法设立的 具有独立或非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需具备承担项目的条件和相应能力,且符合黄浦产业导向,经营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具体支持事项和条件详见《202 4 年度黄浦区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 1)。 二、申报方式 (一)申报时间 202 4 年 7 月 15 日至 8 月 16 日。 (二)材料报送 请按申报指南要求准备相应纸质和电子版材料,其中,纸质材料需采用A4纸张打印胶装并加盖公章后,一式叁份报送至上海市静安区华盛路82号恒盛大厦3楼陆文婷收(可现场或快递递交);电子版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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