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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上方 “公众号” 可以订阅哦!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文|本报记者张昕 7月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允许进口牛黄试点用于中成药生产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对来自于不存在疯牛病疫情禁令国家(地区),且符合我国海关检疫要求和药品质量检验要求的牛黄,允许其试点用于中成药生产。 进口牛黄传统上一直是我国牛黄药材的重要来源。因2000年前后疯牛病疫情在全球蔓延,为控制风险,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禁止使用进口牛源性材料制备中成药,如天然牛黄、牛胆膏、牛骨粉等”。海关总署对境外天然牛黄未开展检疫准入,天然牛黄未列入《获得我国检疫准入动植物源性药材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此后,我国未再批准牛黄进口。 现实来看,我国每年牛黄的出产量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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