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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省 医保局 整理:岭北山人 7月25日,福建省医保局发布通知,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执行期内采购协议续签工作的通知 。明确肝功带量采购续签工作安排。 江西 : 江西肝功集采,集采了个寂寞! 福建: 医保局发文:肝功集采7月26日正式执行,医保次月结算! 河北: 医保局发文:肝功集采河北8月1日开始执行! 广西: 又一省份肝功集采落地:既不实施带量,也不执行中选价格! 云南: 又一省份肝功集采落地,要求医院直接回款,时间不得超过次月底! 甘肃: 有一省份肝功集采落地实施,9月份开始执行! 广东: 肝功集采10月10日开始执行,医保预付30%采购金额到医疗机构! 内蒙古: 重磅:肝功集采技耗分离收费3.5元!未按进度采购将被约谈! 肝功集采9月27日执行,中选产品信息有变化!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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