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联合发布了关于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公布日期与文件编号
通知的公布日期为2024年11月27日,文件编号为豫人社办 〔2024〕101号。
关键观点2: 涉及的机构与目的
通知涉及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财政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目的是为了做好2024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和相关待遇核定工作。
关键观点3: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标准
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6260元/月确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其中缴费基数下限为3756元(60%),上限为18780元(300%)。这些标准将用于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的社会保险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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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关于公布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 豫人社办 〔2024〕101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财政(财政金融)局、税务局,航空港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财政审计局、税务局: 为做好2024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和相关待遇核定工作,经批准,现就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 ,全省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以 6260元/月 确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缴费基数下限为3756元(60%) , 缴费基数上限为18780元(300%) 。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24年11月27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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