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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们吧!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协同治理机制是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的有效选择。 但在现实的乡村治理实践中却展现出只有协同形式,治理效能较弱的“形式协同”现象。 研究发现,形式协同的生成逻辑在于协同中坚力量缺位、自治组织功能错位、乡镇政府角色越位等。 以X镇“围炉夜话”乡情恳谈会的工作机制为案例,阐释了形式协同的具象化表现。立足于理论与实践,破除形式协同可从主体建构、机制建构、工具建构等层面展开。 主体建构层面, 应明确乡镇政府、自治组织以及村民等协同主体的身份边界及角色定位,以角色定位固协同之基。 机制建构层面, 可从提议、审批、执行与评价等治理全过程、各环节着手,以全链条参与拓展协同之维。 工具建构层面, 可从数字技术的推广应用出发,发挥新型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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