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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曼金融服务和商务部宣布,随着《实益拥有权透明度法案》的生效和《实益拥有权透明度条例》的通过,开曼群岛实益拥有权透明度制度的强化措施已生效。 虽然《实益拥有权透明度法案》(以下简称《BOT 法案》)和《实益拥有权透明度条例》现已生效,但金融服务和商务部(以下简称商务部)已确认,与《BOT法案》框架中的新要求相关的执行工作将暂停至明年初,行业成员应暂停根据先前(现已废除)的实益拥有权报告框架提交实益拥有权信息,直到商务部通知他们根据新的《BOT法案》框架重新开始申报。 然而,《BOT法案》和《实益拥有权透明度条例》规定,在符合某些程序要求的情况下,可对违反这两项法案的行为处以行政罚款。因此,开曼群岛法人应开始与其法律顾问及其他服务提供商合作,为在2025年1月1日之前遵守《BOT法案》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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