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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运用得当可帮纳税人省不少税!今天小编整理了关于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29个问题,赶紧收藏吧! 1 赡养老人 1、 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费用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 答: 不可以。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 一是 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 《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 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2 .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都已去世,是否可以按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扣除 3 000元/月? 答:如纳税人的其他兄弟姐妹当年均已去世, 在第二年其可以按照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标准扣除3000元/月 。 3. 两个子女中的一个无赡养父母的能力,是否可以由余下那名子女享受 3 000元扣除标准?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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