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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税两费”优惠,大家可千万别申报错了! 0 1 “六税两费”减免自7月进入新周期 小心误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中,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除了执行期限有变化外,政策规定也有变化。 一、 政策内容 根据《公告》规定: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减半征收 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简称“ 六税两费” ) 二、 变化梳理 三、享受减免注意事项 也就是说, 纳税人能不能享受 “六税两费”的优惠,要以当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为准。 登记为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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