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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专项资金奖补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管理中心)、省直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会协〔2011〕98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现就202 4年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专项资金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标准 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以下范围及标准申报: (一)行业人才培养方面 1.考取2023 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注册会计师班)资格的,给予每人10000元奖励。202 3 年度考取省财政厅会计领军(高端)人才资格的给予每人8000元奖励,省级领军( 高端)资格仅限申报一次。 2.2023 年度取得ACA、ACCA、CGA、CIMA、AICPA、CPA Australia、CA、HK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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