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预览
为加强学校科研队伍建设,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根据科技部等六部门《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11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3〕67号)、《宿州学院科研助理管理暂行办法》(校科字〔2020〕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科研助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科研助理(非事业编制) 二、招聘名额 8名 三、招聘对象 科研助理招聘对象为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来自贫困县的贫困生在毕业时未能解决就业问题的优先安排。 四、基本条件和工作内容 详见附件1。 五、薪酬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