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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新质生产力:构建与新技术相适应的知识产权规则体系 徐棣枫: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陈鹏玮: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内容提要 知识产权法是与新技术具有紧密联系的关键上层建筑,知识产权规则应回应、激励并引领新技术发展,应站位中国视角重构知识产权与新技术的关系。面对新技术对于既有知识产权规则的挑战,不应一概调整规则,首先要充分挖掘现有规则价值。对于难以直接解决的真问题,需要改进知识产权规则以适应新技术的发展,包括在发展中治理的进路、人本主义立场的选择和经典问题研究的强调,应当重视诚实信用原则、程序探索和交叉学科交融。最终使得知识产权规则体系容纳新技术、适应新技术进而赋能新技术,强化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制度供给,实现新技术与知识产权规则体系同频共振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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