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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大锤 作者: 潘小闲 来源:投行最前线 前段时间,证监会网站公布了对康达律所及多名合伙人、律师的处罚决定书,主要涉及到的项目是财务造假的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达易盛),在泽达易盛这个项目上, 东兴证券应缴纳1.05亿元承诺金,天健会所应缴纳9261.13万元承诺金。 康达作为泽达易盛的发行律师主要是以下3个问题,分别是:一是 在 泽达易盛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相关法律意见书有虚假记载;二是康达 项目总负责人栗皓与泽达易盛存在利益往来,接受请托扰乱股票发行注册秩序;三是 书面审查工作不审慎。未审慎查验股权代持情况。访谈查验存在明显瑕疵; 这其中第二条最为严重 。 栗皓 曾三次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发审委)委员,其中仅在2016年一年,栗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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