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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住建部关于规范地产中介销售行为的会议精神,滁州市国土房产局发布了《关于开展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明确提出,按照住建部和省住建厅相关文件要求,在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不正当经营行为的基础上,对证照不齐,违规从事房屋销售;垄断房源,操纵市场价格;造谣生事,误导市场预期等违规行为进行核心整治。 违规行为具体包括 : 房地产开发企业 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未经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事商品房销售代理或分销业务;商品房在售项目没有依法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以内部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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