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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我妈之前骑自行车摔倒,交警判定贾亮(化名)承担次要责任,但他到现在也没赔偿医药费。”近日,顾兰(化名)带着7旬母亲刘燕(化名)来到贺兰县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审判法庭。 贾亮和刘燕是相邻村子的村民,2023年6月,贾亮骑自行车沿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至交叉路口时,遇到了在机动车道上骑自行车即将右转的刘燕,刘燕为避让贾亮摔倒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的刘燕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贾亮承担次要责任。刘燕主张按照责任认定由贾亮承担各项经济损失的30%,贾亮则认为自己当时未与刘燕发生接触,不愿赔偿。两人因该起交通事故纠纷经常发生争执,闹得很不愉快。 图片来源于网络 “是刘燕自己摔倒的,我当时都没碰到她,凭什么让我赔?”贾亮一到法院就和母女俩吵了起来。见2位老人互不相让,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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