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通知,同意首期第四批48家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继续运行,并公布了继续运行名单和评估优秀名单。通知要求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加强对这些单位的指导和支持,发挥优秀TISC的引领作用,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通知背景
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启动在华建设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首期第四批TISC运行已满三年。
关键观点2: 同意继续运行的单位数量
同意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等48家单位作为TISC继续运行。
关键观点3: 评估优秀单位数量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等13家单位被评为评估优秀。
关键观点4: 通知要求
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需加强对这些单位的指导和支持,增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发挥优秀TISC的引领作用,引导经验交流分享,为创新主体提供优质服务。
文章预览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同意首期第四批48家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继续运行的通知 国知发服函字〔2025〕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我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启动在华建设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以来,首期第四批TISC正式运行已满三年。根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关于在华建设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谅解备忘录》和《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建设实施办法》,我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组织完成对首期第四批TISC的运行评估,同意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等48家单位作为TISC继续运行(名单见附件1)。其中,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等13家单位评估等次为优秀(名单见附件2)。 请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加强对上述单位的指导和支持,认真做好TISC运行工作,充分发挥好优秀TISC的引领示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