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探讨了NFT背景下数字作品交易的著作权法定性问题,阐述了NFT数字作品交易的法律属性,发行权与发行权用尽原则的立法本意,以及NFT数字作品二次交易的著作权权利边界。文章指出,NFT数字作品交易行为属于著作权法中的发行行为,应当受到发行权规制,其二次交易行为可以适用发行权用尽原则。作者认为,NFT数字作品作为新型数字化作品,在我国市场上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但也给传统著作权保护理论和司法裁判带来了挑战。文章通过全面分析NFT数字作品的交易行为,探讨了其著作权法定性问题,为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提供了有力支撑。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NFT数字作品交易的法律属性
NFT数字作品交易行为属于著作权法中的发行行为,应当受到发行权规制。
关键观点2: 发行权与发行权用尽原则的立法本意
发行权制度旨在协调著作权与所有权之间的关系,在作者已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获得一次发行收益时,避免作者对该原件或者复制件二次交易行为的不当干涉。
关键观点3: NFT数字作品二次交易的著作权权利边界
NFT数字作品二次交易行为可以适用发行权用尽原则,但需注意防范可能的法律风险,如内容侵权风险、非法集资风险等。
关键观点4: NFT数字作品的市场价值
NFT数字作品在我国市场上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但也给著作权保护带来了挑战。
关键观点5: 司法裁判与著作权保护
司法机关在NFT数字作品交易中应发挥好适法统一作用,为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文章预览
欢迎光临 法官论坛 栏目 立足司法实践,从资深法官视角,剖析审判热点前沿问题,阐述司法管理焦点问题。 NFT背景下数字作品交易的著作权法定性研究 钱光文: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综合审判二庭庭长 吴盈喆: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申审庭 (研究室、审管办)庭长 付 凡: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综合审判二庭法官助理 摘要: 随着元宇宙时代的到来,网络化与数字化已逐渐成为驱动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新动能,以新技术为载体的文化作品产业发展迅猛,NFT数字作品即是其中之一。NFT数字作品作为一种新型数字化作品,在我国正式上线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各平台发售NFT数字作品的总市值已达到1.5亿美元。NFT数字作品的巨大经济价值昭然若揭,但也给传统著作权保护理论及著作权纠纷的司法裁判带来了新的挑战。本课题以NF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