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预览
作者: 李奋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来源: 微信公众号“环球法律评论”(推送时间2020年7月29日),原文刊载于《 环球法律评论》2020年第4期。本文已获授权,注释已略,建议阅读原刊。 内容提要:随着“以审判为中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司法改革的深入推进,刑事案件的办理方式日益呈现两个“互斥共存”的程序格局,即“以庭审为重心”和“以审查起诉为重心”。其中,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就是“以审查起诉为重心”的典型。这一程序格局体现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以审查起诉环节为重要依托。其核心要旨在于有效地量刑协商,且作为控辩协商一致之产物的量刑建议一般应当被法院采纳。其正当根据既在于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也在于审查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