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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中秋长假结束后,今年法定假期已用完,若要出去游玩就只能使用带薪休假了。带薪休假的享受条件、期限、哪些假期不计入年假、事假病假和年假的关系等规定,大家都知道吗?快来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权威解读吧! 一、享受条件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 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的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年休假天数、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高于法定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约定或者规定执行。 二、享受期限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n)确定,享受期限分为三档,具体为: ①1年≤n<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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