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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楼市又有新规!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发布 《关于存量商品住宅项目建筑工程 容积率计算规则政策新旧衔接的通知》 文件介绍,自《通知》印发之日起,没有办理预售证的住宅楼,可以按照5·24“莞八条”的计容新规办理或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但需要向政府无偿贡献新办或变更楼栋计容建筑面积0.5%的物业,且需要按备案均价进行回购。 此次发布的《通知》,可以看作是对“莞八条”计容新规的补充。 “莞八条”中的计容新规包含这5点 ,具体如下: 1、无围护结构、宽度不大于2倍层高且不超过9米的风雨走(连)廊 可不计容 ; 2、在保证城市品质的前提下,地下室结构顶板板面标高高出室外地坪的平均高度不超过2米的半地下室停车场 可不计容 ; 3、配建的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站、警务室、信报亭、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其各类单项总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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