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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通知: 我们通过国税电子底帐系统比对,经初步核查:***建筑工程公司你们自2017年1月起至2017年5月共计取得专用发票*份,其中*份涉嫌恶意取得,抵扣进项税*元。 其销货方均为无购货仅有销货的开票公司。其中一家企业在开完票之后抄报税前将所有的发票全部在系统中作废并走逃。性质恶劣 。请***建筑工程公司的法人、财务人员约谈,并准备好去年营改增以来会计报表、账务核算资料、合同等进行检查, 视情节轻重看是否移交稽查。 千万不要买发票抵扣进项,不然有一天当你接到这个通知时候,后悔都来不及了。 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后,国税启用电子底账系统,税务机关通过全要素信息采集,建设全国统一的发票真伪查验平台,利用电子底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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