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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做好辅助生殖医疗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将“取卵术”等 12 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自 2024 年 10 月 10 日起执行。 整合以及规范项目价格 (一)按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将我省原“B超下采卵术”等20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整合为“取卵术”等16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不再执行。 (二)公立医疗机构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由市场调节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管理。 (三)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实际收费标准不得超过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最高限价标准。 落实待遇保障 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按《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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