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杉杉集团有限公司(杉杉集团)面临债务压力,有息负债总额达116.52亿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短期债务为75亿元。公司因资金安排原因未能按时支付部分银行贷款利息,涉及多家银行共计约1170.71万元。杉杉集团正与贷款银行沟通协商,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此外,杉杉股份作为上市公司,其业务受到全球锂电材料市场规模增长的影响,盈利空间阶段性承压。新世纪评级关注该集团的流动性问题和信用质量进一步弱化的风险。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杉杉集团有息负债及短期债务情况
杉杉集团合并口径有息负债总额为116.52亿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短期债务为75亿元。涉及多家银行的贷款利息逾期未支付。
关键观点2: 银行贷款及利息支付情况
杉杉集团因资金安排原因未能按时支付部分银行贷款利息,总计约1170.71万元。后与贷款银行沟通协商,尚未完成相关款项支付。
关键观点3: 杉杉集团与杉杉股份的关系及业务情况
杉杉集团是杉杉股份的第一大股东,持有34.71%的股份。杉杉股份主营业务受全球锂电材料市场规模增长影响,盈利空间阶段性承压,但上半年实现营收88.2亿元,二季度止亏为盈。
关键观点4: 新世纪评级对杉杉集团的评估
新世纪评级认为,杉杉集团贷款利息逾期未支付事件反映出公司流动性问题尚未得到有效处置,信用质量进一步弱化的风险持续加大。
文章预览
截至6月底,该公司合并口径(除上市公司杉杉股份外)有息负债总额为116.52亿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短期债务为75亿元。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8 月28日,杉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杉杉集团)发布公告,因资金安排原因,杉杉集团应于8月21日向多家银行支付的贷款利息未按照还款计划完成支付,总计约1170.71万元。 所涉及的银行包括浙商银行宁波分行、鄞州农村商业银行宁穿支行、中国民生银行宁波分行、广发银行鄞州支行、上海银行宁波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交通银行宁东支行、工商银行宁波东门支行、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宁波分行。 杉杉集团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在与上述贷款银行进行沟通协商,相关款项尚未完成支付。其同时表示,公司主营业务均正常开展,上述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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