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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科委《静安区加快吸引和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打造高水平产业集群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静府发〔2023〕4号)》,为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核心承载区,吸引和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强化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协同创新,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耦合,着力构建国际一流新赛道产业集群,打造高水平的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先导区和应用融合示范区,现发布静安区2024年度新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受理的通知。(若国家、市级、区级政 策发生调整,从其规定另行调整。) 一 、 政策内容 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可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 申报对象 工商注册地、税收户管地在静安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记录良好的企业,申报须经其注册地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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