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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吉林省发改委 1月16日,吉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 分时电价 政策的通知》,提到吉林省为进一步优化电力供需状况、促进 新能源 发展,对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进行的调整。高峰时段:8:00-10:00、16:00-21:00(共7小时)。平时段:5:00-8:00、10:00-11:00、14:00-16:00.21:00-23:00(共8小时)。低谷时段00:00-5:00、11:00-14:00、23:00-24:00(共9小时)。工商业用户平时段电价按市场交易购电价格或电网 代理购电 平均上网价格执行,高峰和低谷时段用电价格在平时段电价基础上分别上下浮动55%。 原文如下: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优化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 (吉发改价格〔2025〕11) 看个广告休息一下吧 — 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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