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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广州市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治水理念逐步由全面治污转变为精准治污,对涉水污染物精细化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1月6日,16届91次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和使用磷含量超过规定标准的洗涤用品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 《通告》要求广州市辖区内禁止销售和使用磷含量超过规定标准的洗涤用品,明确了磷含量超过规定标准的具体限值,同时鼓励广州市销售的无磷洗涤用品在产品包装的明显部位以中文字样标注“无磷”标识,鼓励全体市民使用无磷洗涤用品。 《通告》鼓励和支持新闻媒体、广告业加强宣传使用无磷洗涤用品,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提高公民环境保护意识,促成全民无磷洗涤用品的社会环境。 《通告》要求,各区人民政府统筹本辖区禁止销售和使用磷含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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