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发布了《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旨在规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的标识,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该办法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着重构建开放、公正、有序的治理机制,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发布机构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发布。
关键观点2: 办法目的
促进人工智能健康发展,规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关键观点3: 内容标识形式
包括显式标识和隐式标识两种形式,前者是通过文字、声音、图形等方式呈现并可以被用户明显感知到的标识,后者是通过技术措施在生成合成内容文件数据中添加的不易被用户明显感知到的标识。
关键观点4: 配套标准和指南
强制性国家标准《网络安全技术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方法》和配套实践指南已发布,为相关主体提供编码指引。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正在就各文件格式的元数据标识规范、各应用场景的标识方法等组织编制一系列推荐性标准、实践指南。
关键观点5: 实施时间
该办法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文章预览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发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以下简称《标识办法》),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标识办法》旨在促进人工智能健康发展,规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近年来,生成式人工智能、深度合成等新技术快速发展,为生成合成文本、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提供了便利工具,在促进经济发展、丰富网上内容、便利公众生活的同时,也造成虚假信息传播、破坏网络生态等问题。社会广泛呼吁加快专门立法、强化技术监管、压实平台责任。为积极响应社会关切和群众关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制定了《标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