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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防范火灾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营造文明、安全、低碳、祥和的节日氛围,根据《南宁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宁市城市规划内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南府规〔2022〕1号)五年有效,2025年南宁市区继续执行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和限制燃放区的管理规定。 根据规定,禁放区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限放区在特定的三个时间段内可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均不得燃放。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区域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将受相应处罚。 呼吁广大市民尽量选择贴春联、电子鞭炮、音乐彩灯等安全、绿色的过节方式,尽量少购买、少燃放烟花爆竹。建议有燃放需要的市民在严格遵守“禁燃限放”规定和相关消防安全规定的基础上,选择禁放区外人少、空旷、空气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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