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海天味业发布公告称,公司监事何涛因其证券账户在特定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被广东证监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责令其购回卖出的公司股份。何涛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证券法和持股变动规则。何涛持有海天味业股份3万余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约万分之五。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海天味业监事何涛构成短线交易
何涛的证券账户在2024年9月24日至10月18日期间买卖海天味业股票,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构成短线交易。
关键观点2: 何涛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由于何涛的短线交易行为,广东证监局对其采取了行政监管措施,包括出具警示函,责令其购回卖出的公司股份。
关键观点3: 何涛的持股情况
何涛是海天味业的实际股东,截至2024年9月20日,持有海天味业股份3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约万分之五。此次事件导致他的持股行为受到关注。
文章预览
本文自南都·湾财社。 采写 | 南都·湾财社记者 邱康正 编辑 | 李美钰 11月5日晚间,海天味业发布公告称,公司监事何涛因其证券账户在2024年9月24日至10月18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广东证监局向何涛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决定对何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责令其购回卖出的公司股份。 公告显示,经查,何涛的证券账户在2024年9月24日至10月18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其中2024年9月24日卖出5500股,成交金额209734元;2024年9月27日买入13200股,成交金额564563元;2024年10月11日买入1500股,成交金额69030元;2024年10月18日卖出6100股,成交金额25925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上述行为构成短线交易。同时,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和《上市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