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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上方 蓝色文字 “市说新语” 关注我们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经营主体应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随着年报季来临,年报诈骗分子也悄悄开始活跃起来。在此,市场监管总局温馨提醒:年报不收费,大家要增强防范意识,谨防“年报诈骗”。 不法分子的诈骗手段多种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是冒充市场监管人员,声称年报和信用修复需缴费。 不法分子通过打电话、发短信或加微信等方式,联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声称其未进行年报申报或信用存在问题,要求缴纳一定费用以进行信用修复或完成年报。有的还发送含有链接的短信,要求输入银行卡号、支付费用。 二是制作虚假入口和交易平台。 不法分子在微信等社交媒体上制作虚假的年报入口或交易平台,诱导经营主体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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