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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驴”停放充电!广西有了新标准

广西台新闻910  · 公众号  ·  · 2025-01-05 12:27
    

主要观点总结

广西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需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相关《标准》和《规程》已获批准发布,将于4月1日起实施。文章介绍了两项标准的具体内容,包括场所设计、施工、验收标准,运营维护体系规范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需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区

根据《标准》,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都应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且相关设施应与建筑同步设计、施工、投入使用。

关键观点2: 充电设施和停车数量比例及安全距离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集中设置,充电车位数量不应低于停车数量的30%。与机动车停车场距离不应小于6米,并划分单独区域。

关键观点3: 《标准》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建筑设计要求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宜为独立式,如有困难需按附建式建设,应在主体建筑的一、二层及地下一层设置。严禁在建筑走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

关键观点4: 运营单位需建立线上服务平台

根据《规程》,运营企业应建立线上服务平台,提供包括手机扫码充电、路径导航、设施状态显示、信息告知等服务项目。


文章预览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应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与机动车停车场的距离不应小于6米;设置充电设施时,充电车位数量不应低于停车数量的30%……《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两项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已获评审通过并予以批准发布, 将于4月1日起实施 。 日前建成的青秀区排水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示范站,提供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地建设范本。记者 黄维业摄 新改扩建建筑 应设“电驴”停放充电区 《标准》适用于广西新建、改建、扩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设计、施工、验收。从场所分类、场所等级、防火间距、消防安全等方面作出了相应技术规定,并充分考虑了居民诉求、架空层停车、既有建筑配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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