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啥  ›  专栏  ›  掌上南通

这笔钱有调整!

掌上南通  · 公众号  ·  · 2025-04-08 15:37
    

文章预览

近日 江苏省人社厅、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等部门 联合下发关于贯彻 《省政府关于修改 〈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的决定》 有关问题的通知 具体内容如下 ↓↓↓ 关于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 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开办企业、社会服务机构或者从事个体经营的,可以按照规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由原失业保险金领取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发放。   一次性领取金额为已核定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核定月数不得超过申领月至法定退休年龄当月的月数(大龄延长期间不享受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政策) ;如申领月已审核发放的,从次月开始计算。一次性领取后,不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核查以下资料:   ★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身份证明。   ★ 申请 ………………………………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快照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
总结与预览地址:访问总结与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