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的分享,员工张老大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文章详细描述了事件的经过,包括张老大入职、请假、争议发生、解除劳动合同等过程,并介绍了相关的法律判决。文章还提到了公司规章制度存在不清晰、不合理之处,以及用人单位在处理与劳动者争议时需要重视的问题。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员工张老大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解除劳动合同。
张老大因请假材料不符合公司规定,在上班时与人力资源部门发生争议,拒绝培训并辱骂管理人员,被公司认定为严重违纪并解除劳动合同。
关键观点2: 公司规章制度存在不清晰、不合理之处。
一审法院指出,公司在处理与劳动者争议时缺乏包容心与同理心,应予以重视。
关键观点3: 用人单位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应合理使用管理权。
二审法院认为,用人单位应与员工就冲突妥善理想解决,而不是一辞了之,损害劳动者利益。同时,员工拒绝培训并先行出口辱骂管理人员,应认定其构成严重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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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人力资源法律小编 实务案例,供朋友圈分享。 欢迎投稿: szlaw@qq.com 2010年10月1日,张老大入职北京某公司任司机。 劳动合同附件中规定, 员工使用语言、动作等对上级进行辱骂、威胁或胁迫的,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由人力资源部门直接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张老大在附件上签字,并写道,劳动合同及劳动合同协议附件中的内容本人已阅读,同意遵守上述规定。 2021年7月,张老大出勤5日后,开始请病假,提交了北京市平谷区中医院的病假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人员,经审查认为该公司指定的医院是北京市平谷区医院及以上级别医院,张老大提供的病假条是北京平谷区中医院出具的,不符合规定,要求张老大提供指定医院的病假条及病历本、拍的片子等相关证据。对此张老大不认可,称其不知道公司指定医院的规章制度,公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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