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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规范定点零售药店服务行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合理使用,2024年11月至12月,海南省海口市医疗保障局会同海口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对辖区内定点零售药店开展了现场专项检查, 发现部分定点零售药店存在参保人员购配药物时未进行身份核对、同一购药人短时间内同时刷多人医保个账购药、处方药销售记录信息登记不全、未按规定存储监控视频资料等多项违规问题。 依据《海南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四十一条规定,海口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决定对海口华健华荣广福大药房(个人独资)、海口德春隆参茸药品超市等10家定点零售药店予以“中止医保服务协议3个月”的处理(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上述药店在此期间产生的所有医保基金费用将不予结算,待相关问题整改到位并通过验收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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