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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注公众号并设星标,跟葛大爷一起聊城投!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情形,可以不招标。那么, 对于国有企业的工程,国有企业自己的子公司也有相应资质,可否直接与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 来看看住建部对这个问题的答复。 以下为答复全文—— 陕西网友提问: 我公司属央企,有几千万装修 项 目,资金自筹,是否可以不进行招标,直接和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全资子公司也有相应资质。 如果需要招标是否还要按照招标法之规定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是否可行?招标时是否还要在政府有关部门备案、在相关媒体上公告、程序是否完全按照招标法进行? 住建部回复: 1.你公司装修项目如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列明的情形,则必须进行招标。 2.依据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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