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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眼”看“法”丨吴忠市红寺堡区法院善意执行理清16年旧账

宁夏高级人民法院  · 公众号  ·  · 2024-06-25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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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日,吴忠市 红寺堡 区人民 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陈年旧案,理清当事人之间延续16年的经济账务,双方握手言和,矛盾纠纷当场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马某系朋友关系,2007年马某向张某借款,2008年双方经红寺堡区法院主持调解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马某向张某给付本息5万元。今年4月,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额2.5万元。立案后,执行法官将马某传唤到法院,马某表示欠款金额不属实,自己十几年前曾向张某偿还了部分欠款,未偿还部分仅剩几千元,但其无法向法院提供还款证据。张某则陈述不存在马某私下向其偿还欠款的事实,双方为此发生争执。 鉴于该起纠纷延续时间较长的特殊性,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该院并未立即对马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而是当场向马某告知了提供证据的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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