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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西岭法雨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删除。投稿邮箱:2823659308@qq.com ▲ 北京九稳律师事务所 编者按 : 双方当事人签订分包合同后,当事人在工程联系单及点工签证单等文件中增加的合同外工程量是否应当予以计算费用? 本文结合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民申4907号裁定对相关裁判观点进行梳理,供读者朋友参考, 转载请在公众号醒目位置注明作者及出处。
裁判要点 0 1 关于合同外费用是否应当计算的问题。2017年8月28日双方除签订《外脚手架子内部分包合同》外还签订了补充合同,该补充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外所有工程量以工程项目部签单为准,额外计算。现绿地公司并无证据否认该补充合同的真实性,结合萧中公司提交的工程联系单及点工签证单等均由绿地公司项目部工作人员签名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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