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中国基金报报道,上交所对民生证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管警示,涉及福特科项目的IPO过程。决定书显示民生证券作为保荐人存在多项职责不到位情况,包括未充分核查发行人的资金占用事项和研发人员、研发投入相关信息披露。福特科则存在审核问询回复不真实、不准确等问题。此外,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责任人、保荐代表人、签字会计师也被予以通报批评。今年以来,上交所已对多家中介机构进行追责,强调压实中介机构的“看门人”责任。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民生证券和容诚所被上交所监管警示
涉及福特科项目的IPO过程,因多项职责不到位被上交所点名批评。
关键观点2: 民生证券作为保荐人的多项职责不到位
包括未核查发行人的资金占用事项和研发人员、研发投入相关信息披露,导致发行人信息披露不准确。
关键观点3: 福特科存在多项违规情况
如审核问询回复不真实、不准确,研发人员、研发投入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内控建设信息披露与实际情况不符等。
关键观点4: 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责任人被通报批评
包括实际控制人黄恒标、罗建峰,以及福特科的相关责任人。
关键观点5: 今年以来上交所已对多家中介机构进行追责
强调压实中介机构的“看门人”责任,对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中介机构依法进行处理。
文章预览
【导读】民生证券、容诚所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事涉福特科项目 中国基金报记者 晨曦 IPO“撤单”后,最新监管“罚单”来了! 12月6日,上交所公布多份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决定。其中,民生证券、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被予以监管警示,IPO“折戟”的福特科、实控人及相关责任人、两名保荐代表人、两名签字会计师被予以通报批评。 据了解, 福特科由民生证券保荐 ,拟融资金额为4.57亿元。该项目于2021年6月获受理,同年12月通过上市委会议,2022年1月提交注册。2023年3月,福特科及民生证券提交申请,主动撤回注册申请文件。同年4月,证监会决定对福特科终止发行注册程序。 决定书显示,福特科存在审核问询回复不真实、不准确,研发人员、研发投入相关信息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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