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公立医疗机构自2025年3月31日起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并在2025年6月30日前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通知还涉及优化住院费用结算流程、提高服务时效等内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
通知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并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以规范预交金管理。
关键观点2: 合理确定住院预交金额度
公立医疗机构需参考住院患者同病种的实际费用,合理确定住院预交金额度,并降至同病种个人自付平均水平。
关键观点3: 优化住院费用结算流程
相关部门要求指导公立医疗机构优化住院预交金交纳和住院费用结算流程,提高服务时效,并在患者出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住院费用结算。
关键观点4: 适用范围
该通知适用于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军队主办的医疗卫生机构,非公立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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