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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瘀散结 一案解多事了

最高人民法院  · 公众号  · 法律  · 2025-04-14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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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2025年1月,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罗玉蓉调取资料后再次通过电话与当事人进行沟通。黄杉杉 摄 “货款已经拿到了,真是谢谢您!我没想到里面的关系这么复杂。”在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内,林强(化名)紧紧握住民三庭法官罗玉蓉的手,感激地说。 林强与锦程公司原本是合作多年的生意伙伴,黄勇(化名)曾就职于锦程公司,长期以公司名义在林强处购买货物。2023年1至4月,林强按照约定持续向锦程公司供应货物,可原本约定两月一结的货款,直到2024年6月林强都没有收到。考虑到多年的生意往来,其间林强也只是侧面向黄勇询问货款的进度。2024年末,得知黄勇已从公司离职,林强找到锦程公司进行催收,竟然被告知公司对这笔货款不知情,更不会付这笔款项。林强遂将黄勇、锦程公司告到营山法院,请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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