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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中,我们常常容易陷入各种泥沼:你死我活的立场之争、你错我对的标准之争、情绪混杂的人身攻击等。 “原则谈判”法是根据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寻求解决方案,建议双方尽可能实现“双赢”,利益发生冲突时,让谈判结果基于某些公平的标准,而不是以某一方的意志为转移,实现谈判和人际关系的双赢。 灵活立场:寻求共同利益 德里达是兴城石油公司的经理,该公司上缴的利税是市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这天,市长突然造访: “政府重新价值评估决定,将你们公司每年上缴的100万美元利税增加到200万美元。”德里达顿时觉得难以接受:“100万美元已经够多了,还是按往年的标准支付比较合理。”但市长并不打算做任何让步,谈判陷入了僵局。 这时德里达想到,政府需要钱用于市政建设,这是他们的利益和目的所在。于是德里达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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