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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知化学产品用途发明专利的新颖性判断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  · 公众号  ·  · 2024-08-08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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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为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宣传,积极讲好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故事,及时发布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判工作动态,助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微信公众号设“每周一案”专栏,简介基本案情,梳理裁判要旨,既为技术类知识产权审判人员提供裁判检索,也为法律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提供实务参考。 已知化学产品用途发明专利的新颖性判断 —— (2022)最高法知行终788号 【裁判要旨】 已知化学产品用途发明专利所限定的新用途,仅是从不同角度描述或者以不同方法验证申请日前本领域技术人员已经能够确定的该化学产品技术效果的,该所谓新用途不构成该专利与现有技术的区别技术特征。 【关键词】 行政 发明专利申请驳回复审 新颖性 已知化学产品用途发明 技术效果 【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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