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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的相遇 都是久别重逢~ 9月10日,长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发布《长春市数据产权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旨在规范数据产权登记行为,保护数据要素市场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的开放流动和开发利用。 《办法》对数据产权的登记对象、内容、程序和管理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范,为数据产权的流通交易疏通了权属障碍,提供了制度性保障。 据悉,《办法》将于9月13日起实施。 文件原文 长春市数据产权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规范数据产权登记行为,保护数据要素市场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开放流动和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吉林省大数据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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