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预览
来源 | 民事法律参考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删除。投稿邮箱:2823659308@qq.com ▲ 北京九稳律师事务所 来源:最高法民一庭编《民事审判实务问答》,法律出版社2021年出版 问:法院认为需要鉴定,但当事人不主动申请,经法院释明后仍不申请鉴定的,法院可否依职权启动鉴定?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认为待证事实需要通过鉴定意见 证明的,应当向当事人释明,并指定提出鉴定申请的期间。符合《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委托鉴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