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围绕房屋未入住是否需要交物业费的问题展开,通过案例、法律条文和解释等形式详细阐述了业主需要交物业费的原因。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房屋未入住仍需交物业费
物业服务的对象是全体业主,即使业主未入住,物业服务依然在继续,包括公共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和保养,小区内的保洁、绿化管理、安全维护等。法律明确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物业费。
关键观点2: 法律条款与案例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44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即使业主未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也不能拒绝支付物业费。本文通过案例展示了业主因未交物业费而被告上法庭的过程和结果。
关键观点3: 空置房屋物业服务费的政策与规定
法律中暂未明确规定空置房屋的物业服务费减免政策,部分地区有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未约定空置房屋物业服务费可打折交纳,业主不能要求物业服务公司对物业服务费进行打折。
关键观点4: 业主的义务与责任
业主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拒绝履行义务,即使房屋空置,业主仍需依法承担交纳物业服务费的责任。业主若强行不交或少交物业费,将面临被诉至法院或仲裁机构的风险,甚至可能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等。
关键观点5: 物业服务的意义与价值
物业服务是商品,既有使用价值,也有成本支出。业主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能够保证小区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使房屋资产保值、增值。
文章预览
日常生活中, 一些人因为各种原因 而未能入住自己的房子。 那么,房屋未入住, 物业费还要交吗? 答案是:要交! 因为物业服务具有 公众性 空置房业主也 享受到了 物业服务。 案例回顾 原告某物业公司与某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为该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原告已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 被告杨某某在该小区拥有3套房产,经催收一直未交纳物业费,故原告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请求被告支付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物业费。 被告杨某某辩称,其位于该小区中的 3套住房均为毛坯房,并未入住 ,被告没有享受物业服务,所以不应该 交纳 物业费。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对于物业公司来说, 服务的对象不是个人,而是整个小区,即使部分业主不居住在小区,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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