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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蜜月的旅游支出算彩礼吗?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 公众号  ·  · 2024-06-06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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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18年,王某与李某经人介绍相识确定恋爱关系,2021年3月,双方登记结婚,但婚后仅三个月,双方就因频繁吵架而分居。2022年7月,王某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2024年1月,王某再次提起诉讼请求离婚。 李某不同意离婚,主张如果离婚需要返还一半彩礼,也就是自己婚前支付给王某的12万元及蜜月旅行费用1万元。王某主张彩礼为8万元,认可李某曾支付旅游费用1万元。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彩礼是我国婚嫁领域的传统习俗,给付彩礼的目的除了办理结婚登记这一法定形式要件外,更重要的是双方长期共同生活,维护婚姻家庭的长久稳定。因此,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应当作为确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及返还比例的重要考量因素。 本案中,双方共同生活不到半年,婚后未生育小孩,给付方不存在明显过错,故王某应当返还部分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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