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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林涛 | 张凌杰 | 邢博文 | 罗敏利 审校:王恒 强制腾退房屋执行案件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物之交付请求权案件的执行,执行依据直接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如租赁合同纠纷中租赁到期后承租人交付房屋的腾房判项;一类是金钱债权履行案件的执行,房屋作为被抵押财产或被执行人的责任财产,在强制变价后进行强制交付过程中的腾退房屋案件。本文主要分析第二种类型。 被执行人或者房屋实际居住人经常占用房屋、拒不腾退,造成腾房难的执行现状。不过,被执行人或房屋实际居住人占用房屋的原因复杂,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应对。本文结合法律规定以及实务经验,对常见阻碍腾房事项进行总结,并梳理腾退房屋的流程以及申请执行人在腾房执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一、未腾退房屋是否可以直接拍卖 执行阶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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