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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老师批评后诉学校侵权,学校是否应当担责?如何平衡学校实施教育惩戒权与维护学生权益之间的关系?12月26日,市三中院通报相关典型案例,呼吁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管理秩序,维护未成年学生的人身权益。 在一起家长诉学校的案件中,一年级学生东东在学校期间用物品戳其他同学,王老师得知此事后,让东东跟同学道歉,因同学认为东东态度不太诚恳,王老师又再次要求东东向同学道歉。东东的家长认为,王老师的行为造成东东心理受到伤害,让东东情绪低落、无法返校。东东的家长起诉了学校,要求学校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 法院审理认为, 现有的情形不足以证明学校对孩子的管理存在超越或滥用教师教育惩戒权的情形,王老师属于教师正常履行教育惩戒权, 判决驳回了东东家长的诉讼请求。 在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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