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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法】同心:离婚后女方不让前夫探视孩子,男方无奈起诉至法院

同心大城小事网络科技  · 公众号  ·  · 2024-12-26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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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放电话 0953-8760000 为您量身定制推广方案 探视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享有的探望子女的权利,不仅涉及父亲、母亲、子女的权利义务,而且是部分离婚案件的矛盾焦点。近期,同心县人民法院温情执结了一起探视权纠纷案件,既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情感利益,又保障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2023年5月17日,文先生与周女士经同心县人民法院调解离婚,调解书约定儿子由母亲周女士抚养,文先生享有探视儿子的权利。自双方离婚后,文先生多次与周女士沟通,但却终究没能见到儿子,思子心切的文先生就探视权向同心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联系双方当事人,但文先生与周女士却各有各的说法。 “是孩子自己不愿意跟父亲见面,他动不动就发脾气,吓到孩子怎么办?给孩子造成心理创伤怎么办?而且文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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