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河北省南宫白氏家族墓地内明代资政大夫工部尚书白某墓被盗,其中两块石碑被盗掘出土,被确定为三级文物。警方调查后,七名嫌疑人被逮捕并接受审判。法院认定七人均犯盗掘古墓葬罪,并根据各自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分别判处刑罚。二审裁定驳回两名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墓地盗窃事件概述
河北省南宫白氏家族墓地内明代资政大夫白某墓被盗,两块石碑被挖出,其中一块为三级文物。墓地是河北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关键观点2: 犯罪嫌疑人和罪行
七名男子被指控犯盗掘古墓葬罪。其中三人被认定为主犯,其余四人为从犯。七人盗掘古墓葬的行为均构成犯罪。
关键观点3: 审判和判决
法院根据七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他们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认罪悔罪态度作出判决。主犯被判有期徒刑并罚款,从犯被判有期徒刑并缓刑,同时罚款。
关键观点4: 上诉和二审结果
两名主犯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但二审法院认为他们主导了整个盗掘古墓葬犯罪的全过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章预览
在河北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南宫白氏家族墓地的保护范围内,7人盗走两块石碑。后经鉴定,被盗墓葬为明代资政大夫工部尚书白某墓,其中一合墓志为三级文物。2月15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河北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不久前公布了该案的二审裁定书。 文书载明,7人均在2024年2月落网,警方还在其中一人家中将两块埋藏的石碑起获。因犯盗掘古墓葬罪,7人均被判处刑罚。其中两人上诉后,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示意图 图据图虫创意 一审法院认定,2010年秋天的一个晚上,河北故城县的于某刚、刘某华、刘某辉、于某振、张某良、张某栋、于某旺等7名男子在于某刚家集合后,由张某良驾驶面包车拉着其他6人,带着铁锨、手电筒等工具来到河北南宫市的白氏家族墓地。在墓地的“白圭墓”墓碑旁,他们使用所带铁锨向下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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