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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晚6点48分,贵州网友张兰(化名)微信收到“到店刷脸支付开通成功”和“微信支付成功”的通知。随后张兰发现, 她被陌生人在安徽亳州微信刷脸成功支付106.64元。 收款方为“金色华联亳州万达广场店”,支付方式为刷脸支付。收款商家表示确有此事,“那个人结账时不仅刷脸成功,还输入对了手机后四位。” 张兰看商家监控后发现, 刷脸人与自己长相并不相似;同时张兰表示,手机号是在学校办理,没有更换过,也没有开启过微信到店刷脸支付功能。 张兰向微信支付提交被盗申赔,也在亳州当地报警。 1月14日, 20点53分微信支付官方将被刷钱款退还用户。 1月15日,腾讯方面表示用 户付款流程通过手机号、人脸识别双重核验,具体情况正在沟通核实;为避免用户损失,已先行全额补偿。 微信刷脸技术会根据用户风险评级,加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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